快手被执行3300万元,与爱奇艺诉讼有关

2025-11-02 08:35:12

在6月5日的《现代快报》报道中,一则引人注目的新闻曝光了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最新法律困境。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4日发布了两则执行公告,将快手科技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和300万元。

关注点集中在那起涉及3000万元的案件上,案件的起因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由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书案件号为(2023)苏06民初6号,之后该案进入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案件号为(2024)苏民终775号。

据了解,爱奇艺最近针对某短视频公司的APP发起了诉讼,认为该应用程序在热播剧《狂飙》期间擅自传播相关视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短视频侵权纠纷案件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裁定爱奇艺获得了3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

报导提到,爱奇艺作为《狂飙》的出品单位之一,拥有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广播权等知识产权。在2023年1月剧集热播期间,爱奇艺发现某短视频平台的APP开设了“狂飙”话题,并上传了大量关联视频,截至2023年3月5日,该话题下的作品数量达到45.3万个,浏览量更是高达116亿次。同时,该平台的“热门”和“分类”栏目下,也设置了专门的“综合-影视”区域,其中包含《狂飙》的直播与回放选项,记录的直播回放总数达1100个,观看人数已超40万。

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银鑫,注册资本约为1.01亿元。此前快手因在其APP上大量传播《甄嬛传》片段而遭优酷起诉,索赔金额高达400万元。今年4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快手需支付160万元赔偿。而在此之前,快手在2021年和2022年还因侵权播放电视剧《冰糖炖雪梨》、《琅琊榜》和《老九门》,被判决向优酷、爱奇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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