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汉字:弃
——李学勤《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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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捐无复道,努力加餐饭。”这个字就是“弃捐”的“弃”字。甲骨文①的上部是“子”(小孩)形,周围的三个点儿是初生婴儿身上残留的胎液,中间是“其”形(古簸箕形),最下部是左右两只手,表示用两手拿着簸箕把初生而死的婴儿抛弃掉的样子,这就是“弃”字的本义。这是个会意字。金文②当中的簸箕变得更复杂了,上部的倒“子”(小孩头朝下)以及下部左右两侧的双手还看得很清楚。小篆③也有点类似金文的样子。楷书④则发生了伪变,把下部的双手变成“木”了。这个字笔画太繁,后来简化为⑤“弃”了。
“弃”的本义为“抛弃”,如《韩非子》:“弃私家之事。”即抛开私事的意思。
我们在阅读古典文学及史籍时,经常会碰到“弃市”一词,若把“弃市”理解为“把东西扔到集市上”那可就错了。“弃市”是说在闹市上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意思是:有敢再读儒家的《诗经》《尚书》等经书的人,就要在闹市中处以死刑。
——左民安《细说汉字》
棄 04301A07 04302A8 甲詁3101 金詁519 戰典1201
捐也。从廾推棄之、从㐬。㐬,逆子也。(詰利切):古文棄。:籀文棄。
釋義:棄子。
釋形:甲骨文从廾捧箕棄子。散盤箕形訛變,子形已經倒做(倒子)形。中山王壺省箕形。秦文字睡虎地簡、西漢縱橫家書雖然箕形都已訛變,但是還很清楚地不作“”形。西漢倉頡篇廾形訛變為近“木”形,東漢曹全碑則逕作“木”形,但是都明顯地不从“”。曹全碑上从“㐬”,隸定當作“”,與《說文》小篆同。
六書:會意。
——季旭昇《说文新证》
捐也。从①推棄之;从,,逆子也②,古文棄。,籀文棄。詰利切(qì)。
【譯文】棄,抛掉。由“(gǒng)”(雙手)推着“”去抛棄;又,从(tū),是迕逆之子。弃,古文棄字。,籀文棄字。
【注釋】①从句:《段注》:“既以、會意,又加㐬(tū)以箸之。㐬者,不孝子,人所棄也。”②弃:《段注》:“古文以竦手去屰子會意。”
【參證】甲文作,金文作。李孝定《甲骨文集釋》:“字象納子中棄之之形。古代傳説中常有棄嬰之記載。”
文四 重二
——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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